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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帮扶协作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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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来看看吧



    小贴士: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在全市对口地区打造一批体现“深圳理念、深圳品质、深圳标准”的帮扶协作示范项目,认真开展年度帮扶协作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深圳市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年度示范项目将进行通报表扬并授牌,组织项目发布活动和采访报道,宣传优秀典型,同时向国家、省进行推荐。对表现优秀的前方派驻机构、各区(新区)在深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也将予以加分



    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文末可查看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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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帮扶协作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部署要求,以高质量项目为引领,推动我市对口帮扶协作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全市对口领域持续开展帮扶协作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创建目的


    通过持续开展创建评选、示范引领、互促共进,每年在全市对口地区打造10-20个体现“深圳理念、深圳品质、深圳标准”的帮扶协作示范项目,切实推动以高质量项目为引领,将深圳的技术、市场、标准、品牌、人才、开放等优势与对口地区要素资源有效嫁接和植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贡献更多深圳智慧、深圳力量、深圳解决方案,为全国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创建范围


    由深圳市各前方派驻机构、各区(新区)或有关单位主管主办,使用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专项资金的帮扶协作项目,或深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对口地区自主实施的社会帮扶项目。主要包括对口支援新疆喀什、西藏察隅、重庆巫山,东西部协作广西南宁、桂林、百色、河池,省内帮扶协作汕头、河源、汕尾、潮州,对口合作黑龙江哈尔滨、江西赣州和协作帮扶江西寻乌、贵州毕节、云南昭通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