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
我国新业态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已发展成重要的就业形式
如何更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快来看看代表委员怎么说!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调整完善社会保障规范,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打破将劳动关系作为社保关系的门槛标准,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纳入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中。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难和参保意愿低等问题,构建政府、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三方共同参与的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基金,加快社保全国统筹,全面放开户籍限制,研究制定合理的社保缴费标准和缴费中断的处理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
修订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将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所有劳动者强制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畴;开辟单独参保通道,创新参保办法及缴纳方式;并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推出“工伤保险参保一键办理”,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便利性。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徐睿霞:
政府需加强正面引导,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同时也要加强服务和宣传,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其参保意愿,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切莫“因小失大”。 人社部门应会同工会对平台企业及其合作用工企业劳动管理制度规则、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支付加班报酬等情况开展摸排;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
建议借鉴一些地方经验,破除政策壁垒,突破用工、年龄限制,明确用工主体网络平台可以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参加工伤补充保险、商业保险,进一步分散单位承担的工伤补充责任。